吴亮律师
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性骚扰行为: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这个内容要结合具体个案来确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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