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若夫妻一方得以充分证明某项财产为其婚前个人所得之资产,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此种资产将依法被排除在分割范围之外。例如,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独自支付全部款项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将其登记于己人名下者。同时,倘若在婚姻关系期间,双方能够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某项或多项财产归属于某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之时,按照该份协议的约定,这些财产无需进行分割。✫✫✫✫✫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是你能拿出证据证明,那些钱、房子都是你结婚前就赚到手的个人财产的话,那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富应该就不用分给对方了。比如说,你在结婚前面儿拿出全部的工资买的那套房,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再说,万一俩人在意见相同的情况下签了个婚内的财务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地规定了有些财产就是你或者他的私人财产,那么离个婚啥的,当然也是得按照这个协议来处置这些财富,而不必跟对方平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些钱财是你结婚前就有的,那么离婚的时候这部分钱财就不需要跟对方分了。比如说,你在结婚前自己掏腰包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只写着你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这个房子就是你的私人财产。还有如果你们两个人在婚姻期间签过一份白纸黑字的协议,明确说明哪些东西属于谁,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按照这份协议来处理的,这样就不需要把那些已经说好的财产再分给对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